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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法在每年什么征收税 两税法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两税法按什么收税
东周历史
2024年08月16日 17:28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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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于公元805年颁布了极具影响力的两税法,标志着中国税收制度的重大改革。
每年征收
两税法规定,税收每年征收一次,通常定于秋末冬初。这一征收时间点主要考虑了农作物的收成情况,确保农民有充足时间进行收割和贩卖。
以货币为主
唐朝之前,税收主要以实物征收,如粮食、布匹等。但两税法规定,税收主要以货币形式缴纳。这一改革促进了货币经济的发展,也降低了实物征收带来的不便和浪费。
按户等收税
两税法按照户等收税,将百姓分为九个等级。不同等级的百姓缴纳的税额不同,一般是上等户缴税最多,下等户缴税最少。这种按户等收税的方式有利于减轻贫困户的负担,促进社会公平。
税额固定
两税法规定了固定的税额,取消了唐中前期存在的人头税。这一改革避免了税务官吏的随意摊派,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也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
以均田制为基础
两税法与均田制紧密联系,均田制规定每户百姓均可获得一份土地,而两税法则按照受田亩数征税。这种以田亩为基础的征税方式,既反映了唐朝对土地制度的重视,也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
影响深远
两税法颁布后,对唐朝乃至后世中国税收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它确立了货币征税为主的原则,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它按户等收税的规定,体现了扶贫济困的思想;它税额固定的特点,保障了百姓的权益。两税法成为中国税收史上一座里程碑,为后世税收制度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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