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段大分裂时期,自公元420年刘裕建立南朝宋至公元589年隋灭南陈,是中国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大分裂时期之一。南北朝时期,中国分为...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 七年级历史三国两晋南北朝、魏晋南北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是什么
东周历史
2024年03月19日 23:19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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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变革与政治动荡并存,地方行政制度亦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演变。
州郡体制
魏晋时期沿袭了曹魏的州郡体制,全国共设州124个,郡441个。州刺史为州级最高长官,郡守为郡级最高长官。州负责监督和管理下辖郡县,郡负责具体行政事务。南北朝时期,州郡体制基本沿袭魏晋旧制,但各地州郡设置有所调整和变化。
郡县制
魏晋时期实行了郡县制,全国共有县1540多个。县令为县级最高长官,负责县内一切行政事务。南北朝时期,县制有所发展,出现了同级官吏分掌特定事务的制度,如主簿、典曹、纲纪等。
乡里制
魏晋时期沿袭了汉代的乡里制,全国共有乡30000多个,里120000多个。乡里制是一种地方基层组织形式,由官府任命的里正和里长负责管理。南北朝时期,乡里制继续存在,但权力有所削弱,主要负责治安、征税和劳役等事务。
军镇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为应对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在边境地区设置了大量军镇,由将军统领。军镇职能多为军事防御,兼具民政职能。南北朝时期,军镇制得到进一步发展,成为重要的地方行政力量。
州牧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一种独特的州牧制。州牧由中央特派,负责特定地区的军政事务。州牧权力很大,既有行政权,又有军事权。南北朝时期,州牧制得到了普遍实行,成为地方行政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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