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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地方官制是什么 西周地方行政分为几级-西周官位制度

东周历史 2024年08月03日 12:27 48 青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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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西周的地方官制是什么 西周地方行政分为几级-西周官位制度

西周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地方官制和政体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西周的地方行政分为三级:州、县和乡。

中央与地方关系

西周实行中央集权制,地方官吏由中央任命,对中央负责。中央通过封建诸侯来管理地方,诸侯国分设州牧、县令和乡大夫等官吏。

州牧

职责:负责治理州内事务,包括行政、军事、司法等方面。

任命:由周王直接任命,地位仅次于诸侯。

地位:州牧一般由宗室或重臣担任,拥有较高的权力和地位。

县令

职责:负责治理县内事务,管理百姓,征收赋税,维持治安。

任命:由州牧任命,对州牧负责。

地位:县令是县级地方行政长官,拥有较大的行政权。

乡大夫

职责:负责治理乡内事务,管理土地,组织生产,调解纠纷。

任命:由县令任命,对县令负责。

地位:乡大夫是乡级地方自治长官,地位较低,但对百姓有直接的管理权。

地方行政机构

州府:州牧的办公机构,负责管理州内事务。

县衙:县令的办公机构,负责管理县内事务。

乡所:乡大夫的办公机构,负责管理乡内事务。

地方官吏选拔制度

西周实行分封制,地方官吏主要由宗室、功臣和有才德之人担任。后期的西周也开始实行世袭制,官位世世代代相传。

西周的地方官制体现了中央集权和分封制相结合的特点,地方行政由中央统一管理,地方官吏对中央负责。地方行政机构分级管理,各级官吏职责分明,共同治理地方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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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西周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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