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东周历史文章正文

隋唐时期地方制度 隋朝时期创立了什么制度、隋唐建立什么制度

东周历史 2024年04月11日 08:58 128 青树网
AI文章代写

ai文章代写,可读性好。
联系qq:276145571

隋唐时期,地方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为中国历史集权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基础。

隋唐时期地方制度 隋朝时期创立了什么制度、隋唐建立什么制度

隋朝:州县制

隋朝废除了西魏北周以来的郡县制,重新推行汉朝以来的州县制。全国分为403个州,2679个县,废除了郡一级建制。州县之间直接上下隶属,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隋唐:道制

隋唐时期,在州县之上设置了道。道是监察地方的机构,不领有行政职权。隋朝将天下划分为24道,唐朝则划分为15道。道设采访使,负责巡察监察所属各州县。

州县官员

隋唐时期,州县官员主要有州刺史、县令和县丞。刺史是州级行政长官,令是县级行政长官,丞是令的副手。刺史由中央任命,令由州刺史任命。

均田制

唐朝前期实施了均田制。均田制规定,凡是成年男子都可以获得授予的土地,并且可以根据人口增减定期调整。均田制保证了农民的土地需求,稳定了社会秩序。

赋役制度

隋唐时期,赋役制度也发生了变化。隋朝推行租庸调制,包括粟米、绢匹、布帛三项。唐朝改租庸调为两税法,征收夏秋两季田产粟米税,以及丁、口、庸三项附加税。

隋唐时期的地方制度改革,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促进了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均田制和两税法等赋役制度的改革,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这些制度为后世地方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

专题推荐:

西周前期专题

春秋时代专题

战国时代专题

商朝时代专题

打赏 支付宝打赏 微信打赏

标签: 制度 隋唐时 州县

发表评论

青树网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闽ICP备20230147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