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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8年、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09年底或2010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已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年龄可放宽2岁,但不得超过35周岁。(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三)年龄18至35周岁(1974年3月31日至199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5、(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特殊职位放宽到高中);
6、(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六)具有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时间截至2010年6月30日)。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10、根据有关规定,报考广州和地级市以下的公安机关警察、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一线干警和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为18至30周岁;报考以上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法医、狱医和监狱、戒毒所的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内。
11、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一)招考职位查询
12、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含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下同)招考职位。
13、各市招考职位:查阅各市招考公告。
14、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职位:查阅广东人事网,广东公安网
15、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招考职位分为法律业务职位和非法律业务职位,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公布的招考简章,可查阅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法院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网.
16、全省选调生职位,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公布的招考简章,可查阅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网,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
17、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职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广东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2013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初定于4月14日,省考乡考将合并。
18、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职位及选调生职位,均在各市报名。各市报名时间及方式请查阅各市招考公告。
19、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考的职位,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
20、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予以严肃处理。
2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报名考务和体检等费用。 1.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2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3、报考省直机关的人员,在省级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市直机关的人员,在市级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4、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5、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26、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7、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28、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须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9、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0、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31、3.在企业工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只能提供企业证明的,能否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
32、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3、4.粤东西北地区、珠三角地区是指哪些地区?
34、粤东西北地区是指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地级市及惠州市龙门县和肇庆市广宁、德庆、封开、怀集县。
35、珠三角地区是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市及惠州市(即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即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高要市)等地级以上市。
36、5.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37、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8、招录机关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附件4)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9、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1、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42、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证书所列的专业可报考山区县的职位。
43、8.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44、可以,但须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15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15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录用。
45、9.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46、除报考乡镇选调生须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以外,其他学历既包括全日制教育学历,也包括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47、10.留学回国人员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48、不能。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于2015年2月9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9、学历认证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50、11.在读的留学人员能否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报考?
51、不能。在读的留学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截至2015年2月9日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人员均视为在读留学人员。
52、12.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如何报考?
53、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大专学历人员,但仅限报考市级以下机关没有专业要求的职位,报名时在考生类别栏中选择高级工、技师。须于2015年2月9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
54、13.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含义?
55、大学英语四级是指已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大学英语六级是指已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56、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的,具有大学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四级、英语专业八级且符合其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六级的,具有英语专业四级或英语专业八级且符合其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以此类推。
57、1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如何认定?
58、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包括取得A类、B类、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仅适用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和乳源瑶族自治县。
59、通过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录用时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0、15.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可以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来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
61、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山区县的职位,无需要提供该专业的毕业证书。山区县包括:从化市、南澳县、仁化县、南雄市、始兴县、翁源县、新丰县、曲江区、乳源县、乐昌市、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梅江区、梅县区、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兴宁市、平远县、惠东县、龙门县、海丰县、陆河县、阳春市、高州市、信宜市、高要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清新区、英德市、佛冈县、连山县、连南县、连州市、阳山县、饶平县、潮安区、普宁市、揭西县、新兴县、罗定市、郁南县、云安区。
62、16.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63、参加这4类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64、1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有什么要求?
6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限报考服务所在市、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的专门职位。
66、18.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如何办理?
67、先进行网络报名,待面试前资格审核时再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68、19.如何理解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9、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70、因地域或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紫金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8月2日发布通知,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345名,想参加此次招聘的朋友,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河源紫金2022年教师招聘公告”这篇文章吧!
为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努力构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新格局,全面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充实到我县教师队伍,现将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共345名,其中中小学教师326名、幼儿园教师1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名、职业学校教师5名(详见附件1《紫金县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4.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8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上午8:30—2022年8月18日下午5:3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网站: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cn_gdszjxzpjs/index.html#/index
1.报考者应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符合报考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考生,在报名时,须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并注明合格证书编号(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选项为“是”)。“三支一扶”考生报名成功后于2022年8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带“三支一扶”证书原件到紫金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1.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8月20日9: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研究生类”岗位(岗位代码1001—1009)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即“免笔试”岗位。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生须留意具体岗位要求。
1.笔试内容:教育专业知识和素养。
2.笔试时间:2022年8月21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紫金县中山高级中学。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ji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含加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资格复审。
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如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的,加10分计入笔试成绩。
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报考“笔试加面试”岗位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研究生类”岗位即“免笔试”岗位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此类人员须于2022年8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带身份证、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在职在编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紫金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相应学科教材,讲课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加面试”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参加“直接面试”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紫金县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若考试总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一并录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紫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j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因弃权出现岗位空缺,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一并录用)。递补公示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1.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2.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3.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大专毕业生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本科毕业生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研究生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取得专业技术一级的教师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本次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凡聘用人员必须在所安排的单位服务三年以上方可申请本县教育系统内调动,服务五年以上方可申请县外调动和县内其他部门的调动。
4.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紫金县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本次招聘的各环节,考生均需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现将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正常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粤康码为绿码,有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4.不能提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除特殊说明外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7828289(紫金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六)本公告由紫金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附件内容;如仍有疑问,再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62-7825521(紫金县教育局人事股)。
1.紫金县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紫金县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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