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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三个阶段 明朝地区怎么划分;明朝时代划分

东周历史 2024年11月27日 21:22 27 青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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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版图辽阔,疆域辽远,历经三个阶段的发展,其行政区划也随之演变。

初期:因袭元制下的乱象

明初,朱元璋推翻元朝统治,建立大明王朝。在行政区划上,初期沿袭了元朝的制度,延续了行省制,设十三行省,包括大都、河南、山東、山西、陝西、四川、湖廣、廣西、雲南、福建、江西、浙江、廣東。

由于元末的战乱,行省体系存在诸多问题:藩王割据,地方割据,行政不一。为了解决这些乱象,明太祖洪武帝开启了行政区划的改革。

中期:改革与完善

明朝中期,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并开启了大规模的行政区划改革。他裁撤了行省制,改设布政使司,并增加了都指挥使司和按察使司。这一改革使地方权力得到削弱,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朱棣还对省级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形成了以南京为中心,北京为陪都的双京体制。全国共划分为十四个布政使司,分别为:南京、應天、浙江、江西、湖廣、四川、陝西、山西、河南、山東、廣東、廣西、雲南、貴州。

后期:辽东独立与海外藩属

明朝后期,东北地区发生了变化。永乐皇帝时期,明朝在辽东设立了奴儿干都司,管理东北地区。宣德皇帝时期,奴儿干都司分为奴儿干左都司和奴儿干右都司,进一步強化了明朝在東北的控制。

明朝还开辟了海外藩属,如琉球、占城、苏禄等。这些藩属国与明朝保持着朝贡体系,接受明朝的册封。

明朝行政区划经历了初期沿袭、中期改革和后期调整三个阶段。通过不断的调整和优化,明朝建立了一套相对稳定的行政区划体系,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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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明朝时 明朝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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