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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的中央官制 西晋政治制度地方与中央;魏晋南北朝的中央官制和地方官制

东周历史 2024年03月22日 15:53 44 青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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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政治制度的变革,中央和地方官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魏晋南北朝的中央官制 西晋政治制度地方与中央;魏晋南北朝的中央官制和地方官制

中央官制

魏晋时期,沿袭汉制,建立了以三公为首的中央官制。三公分别是太尉、司徒、司空,总揽军政大权。还设有尚书省,掌管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事务。西晋末期,贾后掌权,废除三公,设立中书省,成为中央最高权力机关。

南北朝时期,中央官制进一步演变。北魏孝文帝改革后,仿照北齐旧制,设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东宫六官等机构。其中,尚书省是中央最高行政机关,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中书省掌管机要,东宫六官负责皇太子事务。

地方官制

魏晋时期,地方官制沿袭汉制,分为州、郡、县三级。各州设刺史一人,掌管一州军政事务。郡设太守一人,掌管郡内民政。县设县令一人,负责县内治安和民事。

南北朝时期,州、郡、县三级地方官制仍旧保留。北魏时,增设行台,掌管两州以上地区军政事务。北齐建立后,废行台,改设刺史州,刺史权力有所增强。

西晋政治制度:地方与中央

西晋时期,中央集权有所松弛,地方势力逐渐抬头。晋武帝时,实行封国制,大封宗室和功臣为王,拥有较大的自治权。这导致了地方豪强势力坐大,威胁中央的统治。八王之乱后,中央权威进一步削弱,郡官自任,州牧拥兵自重,导致了西晋的灭亡。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中央和地方官制反映了当时政治制度的变化和社会格局。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博弈,影响着政权的稳定和国家的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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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政治制度 中央 地方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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