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发展史中,宋慈是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他不仅发明了一系列法医学技术,还著书立说,为后世法医留下了宝贵的遗产。 法医学之父...
宋慈是宋朝哪个时期的人 宋慈一生唯一的冤案;宋慈是什么职位
东周历史
2024年08月23日 00:46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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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1186-1249),字惠父,福州侯官(今福建福州市)人,南宋法医学先驱。
宋慈的时代
宋慈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卒于理宗宝祐七年(1249年),正是南宋中后期。南宋面临蒙古的入侵,社会动荡不安,亟需加强司法公正和法医学发展。
宋慈的职位
宋慈一生仕途坎坷,曾任过提刑司理官、知建昌军、提点刑狱、大理寺丞等职。其中,提点刑狱是宋代专职巡查狱讼的朝廷官职,负责监督各州府的司法审判。
宋慈的冤案
宋慈一生唯一确凿的冤案是“毒豉案”。出任建昌军知军期间,当地百姓中毒豉害命。宋慈经过缜密侦查,发现凶手是死者亲属,因争夺家产故意投毒。受贿的官员包庇真凶,宋慈伸张正义不成反被诬陷,导致罢官归乡。
宋慈的贡献
宋慈在法医学领域的杰出贡献体现在其著作《洗冤集录》中。《洗冤集录》总结了宋代以前的法医学成就,创立了尸体解剖、化验、现场勘查等诸多法医学方法,被后世奉为法医学的奠基之作。
不仅如此,宋慈还严厉打击刑讯逼供,重视人证物证,提出“宁错放,勿错杀”的司法原则。他的法医学思想对后世司法公正产生了深 far-reaching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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